重庆邮电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
拟录取名单公示及相关通知
一、重庆邮电大学2021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公示
根据《重庆邮电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经初试、复试等环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拟录取李腾浩等30名同学为我校2022级博士研究生。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附件1),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023-62460038(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3- 62461708(纪检监察室)
联系邮箱:yanzb@cqupt.edu.cn
二、关于拟录取其他事宜的通知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填写《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及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2),并由本人档案或工作、学习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党委或党总支)部门在此表上加盖印章;考生将此表命名为“报名号姓名.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24KB,于2022年6月10日前发送到学校研招办邮箱(yanzb@cqupt.edu.cn)。
(二)人事档案
非定向生请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送)达学校研招办,在校应届硕士生档案毕业后再调档至学校研招办(档案在我校考生无需调档)。
(三)涉及定向与非定向变化的情况处理
原硕士定向协议确认取消结果和新签订博士定向协议(附件3)均须在2022年6月10日前寄达学校研招办。
1.硕士阶段为定向考生:
若博士阶段仍为定向且定向单位不变,则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并返回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3份;
若博士阶段仍为定向但定向单位发生变化,则考生须与原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协商取消定向协议,并与新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并返回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3份;
若博士阶段转为非定向,则考生须向原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协商取消原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
2.硕士阶段为非定向考生:
若博士阶段转为定向,则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并返回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3份。
(四)以上条件不能按时完成者,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学校将顺序递补后续考生。
(五)档案邮寄信息: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重庆邮电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400065 收 件 人:重邮研招办 联系电话:023-62460038 现场提交:直接交到重庆邮电大学研招办(三教3314) |
重庆邮电大学研招办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