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及党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一、户口关系迁移: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时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凭学生本人自愿(即新生入学时户口可迁可不迁),但委托培养考生不能办理户口迁移。受南山派出所(我校师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委托,我校保卫处在新生报到至2016年09月30日前集中代为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此后至学生在校读书期间南山派出所均不再受理户口迁移手续。
需办理户口迁入的学生,凭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入户,户口迁入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 号附2 号。同时,将本人一寸近期照片贴于迁移证左上角,并在迁移证空白处写上本人学号及班级号,报到时交给学校保卫处(地址:紫竹苑学生三食堂旁)。
不迁户口的学生,入学报到时填写《未迁户口学生登记表》(
点击下载(11.66 KB)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不填写)并贴上一寸近期照片后,报到时交给所在学院。
户籍咨询电话:南山派出所 023-62463666(上班期间)
保卫处 023-62461150(上班期间)
二、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须知及党组织关系办理:
入学新生凡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者,其党员组织关系须及时转入我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请使用新版的三联单介绍信,有效期请一定开至9月中旬开学时间。
(1)重庆市外转入的,介绍信抬头写“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去的单位写“重庆邮电大学××学院”。入学报到时连同自带的党员档案材料一起交到所录取学院新生辅导员处进行登记,学院收齐介绍信后统一送组织部审查;
(2)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要求,重庆市内转接组织关系须通过“12371”党建信息平台转接,不需再开纸质介绍信。请新生党员入学前到原单位党组织办理,转往支部请选择“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中共重庆邮电大学委员会---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具体党支部”。在转接原因处请填写新生入学,并注明录取学院、专业。入学报到时需到所录取学院新生辅导员处登记并提交自带的党员档案材料。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16.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