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
2018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15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2018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德义
副组长:尹光志 刘莉
成员: 司鹄 黄滚 卢培利
二、招生专业和考核方式
招生专业:能源与环保
考核方式:申请-考核制
三、考核对象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考生均需参加考核。
四、考核时间、地点和科目
请于规定时间到达学院指定教室参加考核;未能在指定时间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时间及科目:
业务科目综合笔试(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
地点:A 5307室
综合面试:
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面试。
地点:具体考场安排5月29日见资环学院大楼112办公室门口张贴的通知。
五、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20% +专业知识*20%+面试成绩*50%
六、成绩公示和录取
学院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按研究生院要求将考生成绩上报研究生院,并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最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录取。
联系方式:023-65102422 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