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学院2018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18年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光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2018年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方案和细则。
一、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永彩
副组长:刘嘉敏、刘俊
成 员:陈刚、温志渝、龚卫国
秘 书:夏知姿
2. 招生工作小组 :夏知姿、杨秀琴、郭孝恩
二、招生指标及招生方式
我院通过“申请-考核制”进行招生,并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我院招生指标。在“先进制造”与“能源与环保”领域招收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网上报名、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见重庆大学工程类博士招生简章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9:00~2018年5月23日下午5:30。
2、资格审查
完成网上报名后,将下述材料在2018年5月25日下午3:30前交到重庆大
学光电工程学院(A区主教1213教务办公室)进行审核:
1)网报信息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专家推荐书(二份)、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与目录;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4)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承担工程项目情况、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工程创新成果与研究业绩、研究成果的陈述;
5)体格检查表(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
6)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书最迟于2018年6月10日前交至学院)。
申请材料请按照要求用A4 纸打印或复印,并填写打印“重庆大学2018年报考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封面,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以便审核。
报名费:200元/人,提交材料时交于学院1216财务办公室,未缴纳报名费本次考核无效。
5月25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者的提供材料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基本资格审核。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5月28日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报考者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四部分给出考核成绩,每部分的分值为100分。
考核内容: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体格)等方面进行考查,并对考生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进行测试。
考核形式:考生准备约10分钟的PPT展示(包括英文自我介绍,相关考核内容等介绍)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最终成绩算法
总成绩 = 外语水平×0.25+专业基础×0.25+专业知识×0.25+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0.25;
以最终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排序,由高到低在学校下达招生指标内进行选拔录取。
学院将于2018年5月30日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考生成绩。
六、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实行复议制度,若考生对相关结果有异议的,一律报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复议。
3.接受考生申诉的时间为公布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联系电话023-65112744夏老师、023-65102093杨老师。
未详尽事项,由光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