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细则
我院有“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工程博士”四类博士生招生形式同时参加复试,根据学校要求,特制定以下复试细则:
一、招生原则
1、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总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初试分数线方能参加复试。
3、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工程博士考生必须通过学校和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4、学院成立如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按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复试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生复试面试时将全程录音录像。
组长:王时龙
副组长:朱才朝、王勇勤
成员:陈晓慧、樊玮、唐倩、陶桂宝、任亨斌、汤宝平
电话:023-65106174
二、复试安排
1、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6年4月21日上午9:00到学院7305室报到,提交相关资料,并缴纳复试费:100元/人。缴费地点:学院7301-1室,学院财务室。
2、提交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复印件;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硕士学位论文(仅针对应届生)、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
3、复试时间安排: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笔试、综合面试。综合笔试时间为 4月21日下午15:00-17:00,综合面试时间为4月22日上午9:00,各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地点报到时详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7305张贴栏。4月22日下午17:00公布复试结果。
4、复试说明
1)“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工程博士”四类考生将参加符合综合考试(100分)。复试综合考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知识两部分内容,其中:外语占40%、专业知识占60% 。
2)四种考生均需参加复试综合面试(100分)。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硕士课程成绩、学位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和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
3)成绩(排名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其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复试综合笔试成绩*70%+复试综合面试成绩*30%
4)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类型(工学、工程),按总成绩分专业、分类型(工学、工程)在学校下达招生指标内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复试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联系电话:023-65106174孙老师、叶老师。
未详尽事项,由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