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6年硕士推免研究生生接收工作,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做好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5〕36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120人(含推免研究生和统考生,其中推免生≤50%)。推免生录取及新生奖学金评定将对“985”、“211”学校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接收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本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分端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研究能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它违法违纪、纪律处分等的记录;
3、 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时必须获学士学位,且毕业设计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良好”。
4、本科毕业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三、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工作小组、复试小组
1、领导工作小组
负责接收方案的实施,包括资格审核、复试安排、成绩复核与汇总、完成录取程序等;负责接收方案的制定、审核通过录取、推免新生奖学金评定名单及处理争议。
组长:刘庆
副组长:谢心灵、贺岩松
组员:郭钢、胡建军、郑玲、余红华、陈甜甜、陈才烈
秘书:马黎俊
联系电话:023-65106242 13368195898 邮件:mlj3355@163.com
3、复试考核小组: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综合面试考核小组,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复试面试评分等环节。
四、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 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 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
2、第一批复试时间10月 10日下午,根据招生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其后批次的复试(见学院通知)。10月 9日-10日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主教222)报到、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1)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学生证复印件一份;(3)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原件;(4)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 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5)其他相关材料(诸如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 件和复印件); (6)复试费150元;(7)填写信封的通信地址,以便寄发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等。
3、复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英语面试(听力及口语)。标准复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综合面试占60%,英语面试占40%。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复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课程知识。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教务办公室通告栏。
五、复试录取工作
1、推免生接受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将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复试考核成绩将在学院公告栏、网站等处予以公示。
六、推荐免试生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委培生和在职定向生除外)提供国家助学金。其中,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至少20000元
2、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大部分研究生(委培生、在职定向生、国防生除外)可获得学业奖学金。招收的推免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3、国家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优秀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博士生3万元/年,硕士生2万元/年),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4、其他奖助金
学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10000元;二等奖每人5000元)、此外还有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5、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其余事项请参见 《关于做好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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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