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5]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的招生规模,确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原则
1.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我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实行差额选拔录取。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重庆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成立我院2015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复试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贺岩松
副组长:郭钢、胡建军
成员:徐中明、郑玲、张力、孙冬野、胡玉梅、杨亚联
三、复试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5年3月12日—18日上网下载复试通知书(调剂学生除外),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zsweb。
2、复试分综合笔试(含外语听力)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两个阶段。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5年3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到汽车工程学院A区主教222教务办公室报到、资格审查及交复试费。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先进行综合笔试(含外语听力),满分为250分。综合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晚上19:00~22:00,具体地点及分组名请在单报到时见通知。
4、综合笔试完成后进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满分为150分。综合面试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下午13:30开始。地点A区八教学楼8511和8512教室。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于2015年3月18日到学校A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35元,体检前请不要吃早饭。
四、录取办法
1、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与复试综合笔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相加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最终成绩计算规则: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综合笔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900))*100。
2、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类型,按最终成绩分专业、分类型进行排序,于2015年3月21日上午12:00公示最终结果。
复试综合笔试、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课程中任一门课程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3、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我院学业奖学金分A(50%)、B(40%) 、C(10%)三个等级,具体情况将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按照学院的相关文件执行。
五、调剂
我院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接收校外调剂考生,调剂具体要求按照学校规定执行。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注册并提交申请,调剂报名申请截止2015年3月15日下午17:00,过时不再接受调剂申请。
申请调剂的考生经学校研招办和学院审核,接学院电话通知确认后,同步参加本次复试。
六、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所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电话:65106242
重庆大学汽车工程学院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