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有“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类博士生招生形式同时参加复试,根据学校要求,特制定以下复试细则:
一、招生原则
1、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总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初试分数线标准,复试成绩方才有效。
二、复试安排
1、、请所有考生于2015年4月16日上午9点到学院报到。
2、提交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复印件;
③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④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硕士学位论文(仅针对应届生)、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
3、复试时间安排: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综合考试: 见学院通知栏
矿业工程综合面试 4月16日14:30 开始 学院二楼会议室
安全科学与工程综合面试 4月16日14:30 开始 学院三楼会议室
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综合面试 4月17日14:30 开始 学院二楼会议室
其他说明:
①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两种考生将参加综合考试(100分)。综合考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考试、专业基础、专业知识三部分内容,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各部分占综合考试成绩比例为:外语水平20%、专业基础40%、专业知识40% 。
②三种考生均需参加综合面试(100分)。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硕士课程成绩、学位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和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
③总成绩(排名成绩)的计算
公开招考生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综合面试成绩40%+附加分(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
硕博连读、“申等请-考核制”考生
总成绩=综合考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附加分(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
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
201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