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号)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重庆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初试成绩合格要求如下:
单科要求:外语、数学(科目代码为:2209、2210、2211、2217、2227、2228)不低于45分,其他科目不低于50分;
总分要求:公共管理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考生总分不低于170分,法学院考生总分不低于220分;其它理工科学院考生总分不低于190分。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