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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_重庆大学

重庆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6-06-18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通知,我校已经启动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规模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实际情况推荐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推荐人数83人
(三)攻读硕士学位和硕士联合培养人员:按实际情况推荐
(四)重庆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2016年1月基金委批准立项后实施,请关注校内有关通知。
(五)其它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请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留学项目信息:http://www.csc.edu.cn/Chuguo/87a7f72abd1e4dffb3b9ddcea536ff87.shtml
二、候选人条件
(一)公派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参看《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Chuguo/1a7aabc0c59b461db14c51de397be3bb.shtml
(二)公派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参看《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Chuguo/1d31435486314a9a9038f24132977e76.shtml
(三)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参看《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办法》http://www.csc.edu.cn/Chuguo/b5d66b56fb1b4005b7e55cf79bf3dbcf.shtml
(四)艺术类特别人才培养项目:http://www.csc.edu.cn/Chuguo/a6b691f274a948bc9aabdd6d04609010.shtml
三、选派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2016年2月22日前

申请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参加符合要求的外语考试或培训,准备申请材料等

2016年2月22至

2月28日

1.研究生在MIS系统中提交留学申请(填写说明见附件1)并按照校内评审阶段申请材料及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至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本科应届毕业生填写《重庆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应届本科生填写)》(附件2)校内评审阶段申请材料及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至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至3月3日

1.学院整理、审核申请材料;

2.学院统一组织专家(4人)评审小组对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联合培养博士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分别确定学院推荐排序,填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并在专家签字处加盖学院公章(附件3);

3.学院填写《学院汇总名单》(附件4)。

2016年3月4日

学院提交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学院汇总名单》和申请者材料至研究生院

2016年3月5日至3月11日

1.研究生院整理审核申请材料;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选。

2016年3月14日至3月18日

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网页公示学校推荐候选人名单

2016年3月14日至3月20日

候选人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公派项目办公室)指导下,准备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申请材料(附件6)

2016年3月20-3月31日

候选人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公派项目办公室)指导下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申请信息

2016年4月1-4月3日

候选人按照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公派项目办公室)

2016年4月7-4月12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公派项目办公室)审核候选人网报材料,制作学校公函,上报留学基金委



四、申请材料及其他事项说明

(一)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材料提交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校内评审阶段:2016年3月20日前,由学校、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该阶段申请者按照“校内评审阶段申请材料及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

2.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阶段:2016年3月21日至4月12日获得学校推荐的候选人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要求”,提交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公派项目办公室)。
(二)校内评审阶段申请材料及要求
1.校内申请表:研究生通过MIS系统“出国(境)访学申请”平台填报后打印申请表1份(从2016年2月22日开始填报,填写说明见附件1),导师签字、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

本科应届毕业生或教职工请填写《重庆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2)。

2.正式邀请函/入学通知:复印件1份。
3.外语成绩:复印件1份。

如申请者无单独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或相关证明,需要在外方邀请信中详细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申请者是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原件1份,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者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必须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由专家评审小组填写,并在专家签字处加盖学院公章。

请申请者根据专家小组填写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保留与纸质材料一致WORD版电子文档(以本人姓名命名文档),通过校内评审后获得学校推荐的候选人需要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公派项目办公室)提交该电子材料,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的申请者还需额外提供《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的扫描件(不超过1M的PDF格式)。

5.研修计划(外文):复印件1份

6.成绩单:复印件1份(从本科开始)
7.科研学术成果及重要奖项证明材料:科研学术成果及重要奖项证明材料需与MIS系统中填写信息一致。申请者填写《科研学术成果及重要奖项证明材料清单》(附件5),提交个人成果排名在前3位的已发表论文首页、已录用未发表的论文的录用通知书及论文首页、公开或授权专利提供相关证明、著作封面及首页、重要奖项证书复印件1份。
8.国内导师推荐信:复印件1份。

请申请者自行保存国内导师推荐信扫描件(不超过1M的PDF格式),通过校内评审后获得学校推荐的候选人需要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公派项目办公室)提交该电子材料。

以上2-8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按《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附件6)准备。外语水平要求请查阅《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外语水平要求》(附件7)。
申请者按以上顺序准备1份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申请材料统一于左侧用文件夹固定,无需装订。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由学院统一提交申请材料和汇总表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校内申请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3月4日(星期五)上午10:30,逾期不接收申请材料。校内申请材料提交地点:A区研究生院401办公室郭老师经过校内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获得学校推荐的候选人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公派项目办公室)通知另行通知。

五、其它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宣传工作,协助本学院候选人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国外导师,认真审核候选人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
2.联合培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本院校的中外合作项目派出,国内导师应在对外联系、制定研修计划等方面发挥作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

3.请各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日期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提交的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材料原则上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黄老师65103021yjsgp@cq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郭老师65103162guoyu@cqu.edu.cn

教务处培养办(本科生)贺老师65111429jwcpy@cq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教务处

附件: 2016CSC公派出国项目通知及附件.zip

信息发布人:郭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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