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信息
凡进入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含港、澳、台、华侨及留学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须在2013年5月10日之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体检,具体要求:
1、录取(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自行从我院网上下载《研究生招生体检表》;
2、体检可在本人居住当地的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⑴考生于体检前在《体检表》上贴好照片,填写有关栏目;
⑵考生应诚实受检,严禁找他人替检。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复查结果与原检查结果严重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⑶《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的体检项目务必逐一检查,避免漏检。其中第三页末的体检医院或体检站意见栏目必须填写。
二、凡被拟录取为定向(含对口支援计划)、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根据自己被录取的类别下载相应《协议书》并按照《协议书》的要求填写、盖章。
三、《协议书》及《体检表》务必于5月10日之前用特快专递寄至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需注明“硕士研究生体检表、协议书”。
※ 拟被破格录取的考生注意: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批准的名单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邮编:100102
联系电话:010—64771552
一、体检,具体要求:
1、录取(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自行从我院网上下载《研究生招生体检表》;
2、体检可在本人居住当地的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⑴考生于体检前在《体检表》上贴好照片,填写有关栏目;
⑵考生应诚实受检,严禁找他人替检。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复查结果与原检查结果严重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⑶《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的体检项目务必逐一检查,避免漏检。其中第三页末的体检医院或体检站意见栏目必须填写。
二、凡被拟录取为定向(含对口支援计划)、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根据自己被录取的类别下载相应《协议书》并按照《协议书》的要求填写、盖章。
三、《协议书》及《体检表》务必于5月10日之前用特快专递寄至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需注明“硕士研究生体检表、协议书”。
※ 拟被破格录取的考生注意: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批准的名单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邮编:100102
联系电话:010—6477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