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欢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院)推免硕士生!
我校(院)接收推免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获得了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在学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校(院)硕士各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可在相近学科专业之间调整拟接收考生。招生专业详见附件。
三、接收程序及办法
1.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可在2021年9月17日之前向我校(院)研究生院预报名。预报名按照《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
2.研招办将于9月中下旬通过我校(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招录办法,请注意查看。复试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推免生资格证明。由所在院系开具并加盖公章(彩色PDF扫描件),或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公示截图(JPG/BMP格式图片);
(2)加盖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证明(彩色PDF扫描件)。
3.复试拟采取远程视频面试方式(具体要求见后续通知),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大学英语四级达到550分以上(含550分,下同)或大学英语六级达到425分以上;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雅思(IELTS)成绩达到6.5分以上,可免试英语。
四、录取与公示
1.我校(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被我校(院)拟录取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报名志愿并确认待录取。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院)将会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的其他考生。
2.我校(院)不再向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如确有需要,可与研招办联系)。
3.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被我校(院)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费、优惠政策及奖助办法
我校(院)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入学后,硕士推免生享有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并免除第一学年学费。在校期间可参评“校长奖学金”、“优秀科研奖”、“科研成果奖”等各类奖学金。
被录取的推免生直接获得我校(院)“硕博连读”申请资格,二年级下学期可依个人意愿申报我校(院)“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合格后直接攻读我校(院)博士学位。
我校(院)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标准发放每年6000元助学金,并有“三助”岗位、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资助等助学措施。
六、其他
1.错过我校(院)推免生报名系统开放时间的考生,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我校(院)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我校(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南院(研究生院)82楼206室
邮政编码:100091
联系电话:010-62804348
本简章解释权归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