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条件
参照总部往年关于硕士生考生调剂的有关规定,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身份为军队在职干部或国防生(国防生第一报考志愿须为军队院校或军队科研 院所),成绩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2013年教育部公布的复试线基本要求为准),调入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013年具体调剂条件以总部最新通知为准。
二、缺额学科
类别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备注 |
学术学位 | 080300 | 光学工程 |
可接收军队在职干部和国防生调剂,其中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仅限男生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082500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
082600 | 兵器科学与技术 | ||
030500 | 思想政治教育 | ||
071100 | 系统科学 | ||
110300 | 联合战役学 | 仅接收军队在职干部调剂 | |
110500 | 军队指挥学 | ||
110900 | 军事装备学 | ||
111000 | 军事训练学 | ||
专业学位 | 115102 | 军队政治工作 | |
115104 | 军事装备 |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
085212 | 软件工程 | ||
085233 | 航天工程 | ||
085239 | 项目管理 |
三、调剂程序
1、填写调剂申请表(可在zbxy30033@163.com中下载,密码66364780),本人签名后传真至010-66364746(自动传真);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的调剂功能开放后(一般为3月下旬),在系统中填报调剂至我院的志愿;
3、我院对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和初试成绩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一般为4月中上旬);
4、调剂考生接到复试电话通知后应尽快与我院取得联系,进一步履行调剂手续。
四、其他
1、军队在职干部复试时须提交师旅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介绍信;国防生须提交所在选培办开具的同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介绍信。
2、装备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6364780,联系人:贾涛(参谋)
3、其他信息参见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调剂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