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等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和招生服务,提高招生质量,结合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总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总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院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复试专家、人力资源部总监组成,统筹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总体工作。
2.复试专家由不少于5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设立组长1名,对复试工作各环节把关。
3.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与协调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4.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5.总院信息化中心提供网络远程复试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6.复试组织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会议室等工作场所消毒、通风工作,确保个人防护到位,遵守保持社交距离的防疫准则。
二、复试原则和方案
1.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考生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工学专业),方能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为当年招生规模的130%左右。
4.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总院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总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5.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非英语专业)、综合面试三个组成部分,每部分总分均为100分。
6.由复试专家组填写《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于复试结束后的当天报研究生办公室。
7.总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根据教育部疫情防控需要,总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8.复试、拟录取名单将在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网址:http://www.cribc.com/
公示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 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3.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本科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 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加盖公章的政治思想鉴定
5.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6.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
7.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8.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考生须签字。
请考生将以上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发送邮件到邮箱wangjing@cribc.com,邮件标题请按如下格式:复试-姓名-专业-研究方向
四、复试流程
1.总院遴选复试专家、提前准备复试试题。
2.复试前,工作人员与复试考生联系并进行系统和设备等测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确认考生设备、软件、网络、考试环境等条件达到复试要求。
3.复试前,考生应提交复试资料至总院指定邮箱。工作人员应将考生提交材料完整提交给复试专家组。
4.复试前,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
5.复试时,工作人员安排考生进入远程复试考场、现场记录和录像。
6.复试时,工作人员应提前对复试专家和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组织工作人员有序进入复试地点。
7.复试专家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8.复试专家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五、复试内容
1.专业课测试
重点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及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测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
2.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复试专家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有文字记录和录音。
3. 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等,注重问题的综合性和开放性。综合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
每个考生总计复试时长一般为4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六、复试成绩的确定
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满分100分)×40%+英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
七、体检
1.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
2.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八、录取
录取方法按照总成绩分数自高而低录取。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各占50%。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以及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其它事项
总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总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十、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总院纪检监督电话:010-82227119
总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10-82228050
电子邮件:wangjing@cribc.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