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为2021年5月21日-6月4日(公示10个工作日),如对名单有疑问或其他任何问题,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人反映。如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申请。
接待电话:010-68323297;
来人接待室:外交学院主楼122房间;
院纪检室电话:010-68323375。
公示期限为2021年5月21日-6月4日(公示10个工作日),如对名单有疑问或其他任何问题,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人反映。如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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