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交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有关原则,结合有关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宁缺毋滥,差额复试,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院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和统筹此次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相关系所具体实施。
三、复试分数线
在教育部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公共管理按照一定差额比例、法律(法学)按照差额20%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考生名单。
专业学位名称 |
外语、政治 |
业务课1、2 |
总分 |
公共管理 |
40 |
80 |
160 |
法律(法学) |
42 |
63 |
300 |
四、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
4、个人陈述(网上下载),内容包括学术背景、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5、大学期间成绩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无需提供);
6、体检报告,请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7、《外交学院硕士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网上下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填写政治审查意见并盖章;
8、《外交学院2015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表》(网上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上交;
9、同等学力者还需携带招生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前与研招办联系。
凡审查未通过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一)专业面试
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推理、判断和反应能力,以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和论文写作能力,从而达到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面试满分为100分。
在专业面试时,还会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以下内容: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和协作性;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一般性流程如下:
1、抽题备考:考生抽取试题后进入备考室准备约10分钟,包括起草答题提纲等;
2、交验证件:备考结束后考生进入考场,首先向考官交验准考证;
3、回答问题:考生回答复试专家组老师提问;
4、成绩评定:结束提问,考生退场,由考官对该考生评定成绩。
(二)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
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号)文件,由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学院不再统一安排。
心理素质测评由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负责。
六、成绩计算和录取
(一)复试中,专业面试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及格的考生,按照初试和复试后的总成绩名次依次录取。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考生的总成绩包括二部分,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成绩×30%。
七、复试费用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财政局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收取复试费人民币100元,报到时交纳。
八、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4月8日上午8点开始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好所需材料。
报到地点:主楼422教室。
4月8日上午报到后即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在学院第一计算机教室(主楼三层)进行,上午8点至12点均开放,考生可自由选择时间参加测评。具体安排和测试程序报到时通知。
4月8日:下午专业面试。
有关上述事项的详细安排随后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九、其他
1、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将在外交学院网站上公布。
2、有关学费及培养方面的事宜,请参阅外交学院2015年公共管理、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网址:http://yjsb.cfau.edu.cn/。
3、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电话68323297咨询。
外交学院研究生部
2015年3月23日
附件:
1、个人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