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招生有关注意事项及专业目录说明2005年我校共有26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约500人(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3—4年。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及在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拿到硕士学位;获国外学位须经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员的报考条件:
(1)已修完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2)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三篇以上(含三篇)的学术论文(署名前二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前12名、8名、5名,省、部级一、二等奖的前5名、3名)一项。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考试时间:
2005年报名考试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报名时间2004年9月1日至26日,考试时间2004年11月20日、21日,于2005年9月入学;第二次报名时间2005年2月23日至3月18日,考试时间2005年4月16日、17日,于2005年9月入学。
五、报名手续:
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法请报名前上网查询。报名期间网上24小时开通报名系统,请访问北京科技大学主页报名费150元,到研招办交纳(双休日除外),也可通过邮局邮寄。
所有报名者,均须于报名后10日内返回下列材料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填写好的200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的体格检查表;
(6)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呈交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材料(硕士课程成绩单、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由研究生招办审核报名基本材料,由专家组审核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等材料是否具有同等学力的水平。
考生所有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于考前在规定时间到我校研招办复核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不再寄出。
六、考试地点:北京科技大学。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详见专业目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
1.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凡应届毕业硕士生和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校期间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试。
2.外国语。
3.业务课(二门)。
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硕士学位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八、关于和国外合作培养:
我校已与美国、加拿大、德国、日本、英国、瑞典、丹麦、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二十多个著名大学和研究所签订了双方导师合作培养我校所招博士生的协议。我校将根据国家需要和经费情况,挑选一部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学兼优的在校博士生到国外有关大学进行一定时间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回校通过答辩,由我校授予博士学位。
九、学习期间待遇:
1.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由学校发给助学金,委托培养及定向培养博士生由原单位发给工资。
2.为适当改善博士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各学院根据博士生所承担的科研工作及表现情况予以一定的补贴。
3.学校鼓励优秀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管工作,学校每年提供约300个助教及助管岗位。
4.另设日本NKK奖学金;IET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等多种奖金基金。
十、说明:
1.带☆的博士生导师为中科院或工程院院士。
2.带△的博士生导师为兼职博士生导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3联 系 人:赵西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