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意见》、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的各环节工作,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要秉承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吴爱祥
副组长:金龙哲、纪洪广
成 员:宋存义、谢谟文、宋卫东、张英华、孙春宝
秘 书:李 燕
职 责:统筹管理学院的复试工作,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的落实情况;具体落实各复试环节工作,包括笔试、面试工作,笔试试卷集中保密管理,集中阅卷工作安排及笔试成绩录入;计算复试考生综合成绩并报送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的准备工作
1、复试教师遴选、培训
各系按照学科点的设置成立复试小组,各学科按照复试考生人数可成立1个或几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3名以上复试教师组成,并有一名成员兼任秘书记录工作。复试教师要从学院硕士生导师中按照德学兼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原则选拔,有亲属及其它与自己关联关系考生参加复试的教师,应主动回避,不得担任复试教师。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集中培训,重点讲解复试工作的要求和工作规范,确保复试工作的客观公正。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专门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考试成绩和考生的相关资料,对进入复试的考生逐一进行资格审核。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3、复试的监督工作
学院的复试、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并接受校纪委的全程监督。如有问题,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事实通过会议论证的形式进行决策。仍不能决定的,请示或上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
三、复试工作办法
1、普通硕士(学术型学位)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
|
招生专业(学科)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推免人数
|
复试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是否接收调剂
|
1
|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8
|
0
|
10
|
345(39,59)
|
否
|
2
|
流体力学
|
5
|
0
|
4
|
280(37,56)
|
限校内调剂(报考力学一级学科或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且本科毕业院校为211学校的考生)
|
3
|
工程力学
|
7
|
0
|
7
|
285(37,56)
|
限校内调剂(报考土木工程专业,自愿调剂到工程力学专业的考生)
|
4
|
土木工程
|
42
|
7
|
51
|
296(40,60)
|
否
|
5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4
|
0
|
4
|
315(37,56)
|
否
|
6
|
采矿工程
|
40
|
8
|
48
|
307(37,56)
|
否
|
7
|
采矿工程(单考)
|
17
|
0
|
17
|
363(40,60)
|
否
|
8
|
矿物加工工程
|
17
|
2
|
20
|
334(37,56)
|
否
|
9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34
|
5
|
41
|
338(40,60)
|
否
|
1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18
|
4
|
22
|
319(40,60)
|
否
|
2、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
|
招生领域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推免人数
|
复试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是否接收调剂
|
1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37
|
1
|
37
|
299(40,60)
|
否
|
2
|
地质工程
|
3
|
0
|
3
|
280(37,56)
|
限校内调剂(相近学科且本科毕业院校为211学校的考生)
|
3
|
矿业工程
|
48
|
12
|
31
|
292(37,56)
|
否
|
4
|
安全工程
|
12
|
1
|
15
|
354(37,56)
|
否
|
5
|
环境工程
|
24
|
2
|
29
|
308(40,60)
|
否
|
3、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工作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实行差额复试制度。复试人数按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20%确定。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和面试。专业课笔试由学院按学科统一组织,面试由各系按照专业组织。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个部分。
4、思想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办法
我院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后,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送调档函,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对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评定。
5、复试成绩评定及计算方法
(1)初试成绩以满分500分计,复试成绩以满分300分计。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并依此择优录取。复试中专业课笔试不及格者、面试或者同等学历加试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中,专业课笔试成绩为满分150分;面试考核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中:外国语听力、口试成绩满分30分,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20分。
(3)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小时,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按当年招生简章要求。
(4)面试分为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按专业分组进行,由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在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时,所报考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在场。
每个考生的综合考核的时间为15~20分钟,主要采用考生自我介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老师提问的方式进行。
其中:外语听说能力(30分);
考生专业知识的掌握、分析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30分);
考生实践、工作和参与创新性工作的情况(30分);
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能力(30分);
大学的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30分)。
6、本办法同样适合于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生的复试。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日期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4月9日
(星期二)
|
报到及资格审查
|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
土木环境楼一楼大厅
|
4月10日
(星期三)
|
体检(由学校统一布置,空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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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7: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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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
|
笔试(专业课考试,同等学历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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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6: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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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环境楼(各专业的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
|
4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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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外语测试、综合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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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
土木环境楼(各专业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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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及举报电话
地 点: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土木环境楼208)
电 话:010-62332951;传真:010-82385795
联系人: 李燕 老师
(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3年4月3日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
破格复试原则
我院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破格参加复试原则如下:
1、 考生分数符合破格参加复试的要求:总分高于相应专业的国家线,单科分数低于国家线5分以内;
2、 仅限我院招生生源不足的艰苦专业及理学专业。
3、 破格复试专业总复试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