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201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1号),《北京科技大学关于201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讨论稿)、《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试行)》(校发[2010]31号)以及《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调整办法(试行)》(校发[2010]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科学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201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方案。
一、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姓氏拼音为序)
组 长:汪林兵
副组长:冯 强
成 员:徐文超 陆永浩 金 莹 章立军 时 鹏
秘 书:艾轶博
2.录取管理工作程序
① 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日常工作的副总指挥担任,具体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研究生院、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② 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进行仔细的检查与认真的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负责解释。
3. 录取工作原则
① 科学选拔。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顾国家建设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② 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③ 客观评价,结果明确。专业课考核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级结果。
④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总成绩评定与计算办法
1. 学士直攻博考生:总成绩100分,包括综合面试、满分80分,外国语考核、满分20分,其中外语测试中口语占50%、笔试占50%。
2. 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考生:总成绩300分,包括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专业笔试、满分100分,外国语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外语测试中口语占40%、笔试占60%。
3.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200分,包括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测试(包括专业外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等)、满分50分。
4. 统考考生:
l 初试三门课总成绩180分以上、基础外语45分以上、专业课55分以上,视为初试总成绩及格;
l 复试总成绩200分,包括综合面试、满分15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4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分。
三、录取依据
1. 学士直攻博考生、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优先录取。
2. 硕博连读、学士直攻博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其他考生初试成绩不及格者、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总成绩不及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调整办法(试行)》(校发[2010]17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考生查询拟录取名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生接待电话和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1. 国家科学中心研究生工作电话:010-62332239,工作邮箱:graduate@ncms.ustb.edu.cn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332484
3. 监督举报电话:010-62332484
六、录取办法的审批与执行
此录取办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后执行,具体解释权由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