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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

北京科技大学 /2013-09-07

 

2013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
一、依据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收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2]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和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4号;《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调整办法》校发[2010]17号;《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法》校发[2010]31号;《北京科技大学关于201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此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报校研究生院审批后执行。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曲选辉
成员:吴春京、杜振民、万发荣、于广华、姜勇、邰永红、李磊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杜振民
成员:李长荣、曹文斌、孟惠民、刘泉林、宋仁伯、林涛、田建军
四、录取依据
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
拟录取分数线:初试三门课总分180分、基础外语45、专业课55;
              复试成绩(包括面试、专业外语、听力口语三部分)及格(60%)、综合面试及格(60%)。硕博连读、学士直攻博面试成绩及格(60%)。
五、各专业录取名额
   材料学院基本录取名额为121名,包括学校对两院院士、****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奖励名额10名。另外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招生3~6名。
六、导师分配方法
材料学院2013年可招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人数75名(不含兼职博导)。学院按比例确定各研究室招生名额,各研究室根据合格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根据考生总成绩和综合素质确定录取名单。
注:两院院士、****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限招生3名;博士生指导教师限招生2名;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限招生1名;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招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每位限1名。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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