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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3-07-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知精神,2013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具体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学位(学位代码035100),100人。 
二、报考条件
1、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学位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
3、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四、报名考试费
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以报名系统公布的为准。
五、考试科目及日期
1、法律硕士J.M的考试科目及大纲为
代码
类别
联考科目
考试大纲
035100
法律硕士
外国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
2013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考试时间及方式
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另定;其余科目均为全国联考,具体时间如下: 
 时间
学位名称
10278:30-11:30
10月2714:30-17:00
备注
法律硕士
专业综合
外国语(英语)
 
六、复试
考生可于2013年12月底(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登录研究生部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我校研招办申请资格审查
1、复试内容:政治理论课、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
2、复试方式:以口试为主。 
七、录取
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JM)学费为1.8万元/人/年,3年学制共计5.4万元,可一次性缴清,也可按年度缴纳。
 八、学习年限及学习方式:
学位名称
学制
授课时间(拟定)
备注
法律硕士
3年
周五晚上,周六全天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九、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十、联系方式
有关考生的各类通知,均会在我校研究生主页上公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我校网址:http://gs.uibe.edu.cn
联系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地址:yzb@uibe.edu.cn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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