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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及复试通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3-07-22

 

参加2012年10月份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的考生请注意,现将2012年10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方案公布如下:
一、复试资格:英语不低于39分,总分不低于165分的所有考生(放弃录取考生请发邮件至yzb@uibe.edu.cn报告,研招办将核实后确定,如被其他学校调剂录取的我校一志愿考生想返回我校,则需要求对方在网上放弃对你的录取)。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月31日(周四)下午13:30—15:00(材料准备时间不够考生可于2月2日周六上午9:00—11:00资格审查,极特殊情况说明情况发至yzb@uibe.edu.cn,再商定具体时间
三、资审复试地点:诚信楼801研招办
四、复试方式:审核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
请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复试登记表(登陆系统打印http://g.uibe.edu.cn/LK10036,交纳复试费);
3)资格审查表原件(经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
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另单独携带原件,以备核查);
5)本人中文简历一份;
6)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页);
 
请将准考证原件、资格审查表原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中文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事先挂角装订,资审时留存研招办。
通过复试的考生,我办将于一周后发放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未参加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注:
1.在录取过程中,我校一旦发现考生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或与我校提出的有关录取规定相违背的考生,我校有权在任何时候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吉林地税局考生按要求打印复试登记表,准备好通知中要求的材料,提交至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基层工作处(130022),电话0431-85225062,联系人:陈宇新,具体要求由吉林地税局安排
 
对外经贸大学研招办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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