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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13年公共管理学(医院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 /2013-06-12

清华大学2013年公共管理学(医院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2013年公共管理学(医院管理方向)
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招生简章
 
一、 项目介绍
    《中国2001-2015年卫生人力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加速卫生管理人才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医院管理“专业化”和“职业化”是医院未来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为满足国家需求,清华大学汇集海内外医院管理领域优质办学资源,充分发挥自身工、管、商多学科优势,凝聚公共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医学院、法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等多院系力量,组建了我国首家专业从事医院管理研究的校级学科交叉研究机构——清华大学CMI医院管理研究院,挂靠深圳研究生院。
    深圳研究生院从2013年开始依托公共管理学院招收 “120400公共管理学”(06医院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国际接轨、符合我国卫生事业改革需要,引领我国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与现代化的专业的管理人才。人才培养将突出国际化特色,通过配备国际一流的教学资源,带给学生一个国际化、一流的学习体验。
    公共管理学(医院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定位为:面向国际医院管理研究前沿,结合我国卫生事业的战略需求,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专业技能和人文精神的国际化高端管理人才、现代医院的管理者与未来的领导者。
 
二、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仅可报考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可适当放宽。
5.  仅招收“委托培养”类别硕士生,参加单独考试,毕业时间等要求如下:申请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单考)的考生必须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推荐报考委托培养回原单位工作。对以下两种情况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1)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2)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
 
三、 招生规模及方式
    招生规模30人。
    按照《清华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申请。
注意: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
初试考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逻辑学
④ 专业基础(以下三门任选其一):
生物学专业基础综合
管理学专业基础综合
信息技术专业基础综合
    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方式。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四、 培养方式
    全程在深圳研究生院培养,学制三年。业余时间授课及分段集中学习方式相结合。不安排住宿。
 
五、 学位授予
    按照培养方案,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学硕士学位证书
 
六、 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yz.tsinghua.edu.cn/
2、CMI医院管理研究院网址:www.ihm.tsinghua.edu.cn
深圳研究生院网址:www.sz.tsinghua.edu.cn
3、深圳研究生院培养处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校区A楼102 邮政编码:518055
咨询电话: 0755-26036113、26036020  传真:0755-26036120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清华大学CMI医院管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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