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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项目IADS - 2013班招生说明

清华大学 /2013-06-12

清华大学法学院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项目IADS - 2013班招生说明

 

清华大学法学院将在2013年秋季学期开设国际仲裁和争端解决项目2013班,面向本院在读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招生。

一、项目介绍

为培养专业国际型法律人才,我院开办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IADS)全英文项目,已招录IADS-2012班。

国际仲裁和争端解决项目旨在培养未来能够参与国际仲裁和争端解决业务的实务人才,项目将从国际聘请一流仲裁员和资深律师进行授课。参加项目学习的学生在完成各自学位所要求的学分和培养环节之外,需加修8门全英文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法律课程(课程学分将计入学生个人选修学分)。项目将选拔优秀学生出国(境)实习。

项目学生在完成全部要求后,将由法学院颁发《清华大学法学院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项目证书》(Advanced Professional Certificate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and Dispute Settlement)。

 

二.学生组成和选拔方式

(一)学生组成

项目将从本院在读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中选拨。人数不超过30人。录取后按正常选课通知要求手动选课,必修8门课程。项目会根据课程进展对学生定期评估,将要求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同学退出。

项目同时面向社会实务界人士招生。非项目学生可以按教务公告对项目所提供课程进行手动选课(详细见教务选课通知)。非项目学生除参与课程外,不参与学习小组讨论、实习选拔、校友辅导交流、参与国际会议等其他课外实践环节培养。

(二) 报名条件

1. 品德高尚,正直诚实,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2. 已修课程成绩优秀;

3. 关注社会,有校内外社会实践或公益服务经历;

4. 具有较强的英文阅读、写作和口语能力,能够完成英文课程学习所必需的课外阅读和写作环节,能够参与英文课堂讨论和交流环节;

5. 能合理协调个人课程安排,能应对高强度课程学习压力;

6. 已选修商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民事诉讼法相关课程并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曾参加模拟法庭比赛或SRT、挑战杯、萌芽计划、“燕树棠征文比赛”等课外学术活动者优先考虑;有志于从事商事法律服务或诉讼相关工作者优先考虑。

(三)选拔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应当按时递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要求请参见附件1和附件2。法学院将组成选拔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选。初选入围的同学将参加英文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法律思维和英文书写能力,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英文表达、知识结构、兴趣爱好等综合素质。

三.项目课程介绍

课程大多采用集中上课方式,晚上或周末。由于项目师资主要都来特邀国际专家,如调整课程时间,会及时通知。2013秋季课程具体时间随附,请申请同学合理协调安排学期课程安排。

2013年秋季学期

•  Basic Concepts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  UNCITRAL Model Law and Arbitration Rules

•  Investment Law and Arbitration

•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in Asia

2014年春季学期

•  Enforcement of Arbitral Awards

•  Chinese Arbitration System and Chinese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  Presentation of Cases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  WTO Dispute Settlement Procedures

 

附件1:Application Instructions for the 2013-2014 Academic Year

附件2:申请信息表

附件3:2013年秋季课程信息及教材书目

法学院对外教学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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