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资格
1、复试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2、法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为:
——法学硕士统考生的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且总分不低于335分。各专业方向的初试总成绩要求如下:
法学理论专业总分不低于365分;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60分;刑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80分;民商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66分;诉讼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70分;经济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61分;环境与能源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50;知识产权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70分;比较法与法文化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50分;国际法学专业总分不低于335分;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专业总分不低于335分。
——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的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且总分不低于360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总分不低于32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的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总分不低于325分。
——单考生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且总分不低于330分;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考生,按照教育部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需于3月13日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复试形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三、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之后,将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进行名次排序,择优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其中复试笔试成绩满分按250分计,面试成绩满分按250分计)。
四、复试日程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3月15日上午8:30—11:30;
2、复试专业笔试:3月15日下午1:30—3:30;3月16日下午4:00-6:00
3、法律硕士考生面试时间:3月17日上午8:30开始;
4、法学硕士考生面试时间:3月16日--17日
五、复试地点
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
面试分组名单、具体地点,于面试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