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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系2018年国家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安排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8-07-27

一、复试原则

根据学校分数线和考生初试成绩、复试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二、实施办法

复试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时间:2018316日(周五)上午8:30-9:10

地点:化学工程系 教学办公室(工物馆319室)

2、笔试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为《高分子化学及物理》;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为《化工原理》。

时间:2018316日(周五)上午10:00-12:00

地点:化学工程系 工物馆422教室

3、面试:

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基础上,突出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面试考核指标包括:教育背景、科研经历、思想状况、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实验技能、总体评价等内容。

面试由系按一级学科组织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现场全程录像。

时间:2018316日(周五)下午2:00

地点:化学工程系 工物馆 (具体安排在资格审查时公布)

三、录取办法

1、最后按总成绩满分为1000分给出总成绩,其中:初试总分500分;复试笔试成绩100分,复试面试成绩400分。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2、复试面试成绩低于24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遇到以上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时由化工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给出建议,由化工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决定。本录取工作办法由化学工程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招生领导小组

 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教学办

2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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