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确定的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基准上,根据报考法学院的考生分数分布、拟招收人数及差额复试比例等,经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6年法学专业研究生(学术型)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确定如下:
政治 |
外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总分 |
60 |
60 |
90 |
90 |
360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士兵考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适用以上分数线)
为确保招收研究生的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次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与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开展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以确保招收研究生的质量。
第二条 组织管理 本院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复试领导小组指定本院教师组成各专业复试组,负责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课与综合素质的面试等工作。
第三条 复试对象 复试对象是报考本院相关专业、参加当年全国法学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分数标准,经学院复试小组审查复核,报研究生院审批后确定的考生。我院此次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条 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1)外语和专业课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测学生是否具备继续学习深造的学科基础。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3.5小时,其中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5小时,满分为100分;外语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50分。
(2)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平均每名考生口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满分为50分。
(3)专业课与综合素质面试。由专业课与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组成,采用考生当场抽签回答问题的形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满分为150分。
(4)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解决问题和口头表达的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以外的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科研能力与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如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同时,还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兴趣爱好、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第五条 复试时间与流程
项 目 |
时 间 |
地 点 |
备 注 |
报到 |
3月10日 8:30--16:30 |
明德法学楼二层大厅 |
1. 所有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复试通知书。往届生须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 领取并认真阅读考场规则,签署承诺书。 3. 查看笔试考场座次表。 |
专业课笔试 |
3月11日上午08:00-10:30 |
公共教学一楼1504、1505、1506 |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复试通知进入考场。整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
外语笔试 (不含听力) |
3月11日上午10:35-11:35 |
||
专业及综合素质、外语面试 |
3月12日13:30开始 |
在明德法学楼0401备考室查看 |
候考期间,考生必须在备考室听从服务人员的安排。面试必须按照名单顺序进行,如因擅自离开而延误面试,不予安排补考。 |
体检 |
3月13日8:00 |
人大校医院 |
见体检通知。 |
第六条 复试成绩的评定
1.专业课笔试结束后,由院复试领导小组组织阅卷评定成绩。
2.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成绩,在考生回答完问题后,由复试小组的每一位教师当场分别独立评定。
第七条 复试合格标准及成绩计算
1.外语笔试30分以上,专业课笔试60分以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专业课与综合素质面试90分以上,即为复试及格。
2.经院复试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人员对面试成绩进行复审确认复试合格后,将考生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专业课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相加,得出复试成绩。
3.将各项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后形成考试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第八条 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录取
1.严格按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录取法学硕士研究生。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替考、舞弊等不符合录取要求问题的,不予录取。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对参加了复试但未予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在复试工作结束后15日内短信向考生本人发出未录取通知。
2.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院网或法学院网站查询复试总成绩。
3.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承担。
4.报到时另行通知体检具体安排。
附:法学院2016年统考法学硕士生复试名单(以拼音为序).docx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