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在职攻读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农推指委《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复试实施办法。
一、 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农业推广硕士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二、复试对象:GCT成绩1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6分的考生。
三、复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北京考生见短信通知)
四、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应提交:
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单;(登陆学信网下载)
④《资格审查表》
2、专业课考试
①专业课笔试:农村发展综合;考试方式:闭卷。
②面试:综合素质。
五、录取办法。
按照初试与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GCT占70%,复试笔试与面试各占15%),笔试与面试都合格者方能予以录取。
六、本办法自2012年12月29日起生效实行。解释权归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业推广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