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院2013年博士生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
新闻学院2013年博士生复试名单
新闻学院2013年博士生复试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组成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学院整个复试工作。
第四条 复试小组人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
第五条 复试内容和形式: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察。专业课、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测试均采取口试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第六条 初试成绩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的50%。
复试流程
2013年4月19日13:00-17:00明德新闻楼508办公室报到。
2013年4月20日上午9:00按照指定复试小组参加面试。
各专业复试地点待考生报到时告知。
第七条 复试成绩将在复试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第八条 对于复试、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复试后15日内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复审不合格通知。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
第九条 根据校规定,参加博士生复试的考生均需体检,我院考生4月21日(周日)上午到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体检。
体检须知:请考生将网上下载的《体检表》装订后,填好体检表上相关个人信息。按研究生院网上规定的时间到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体检。《体检表》和《化验单》上必须写清楚考生所报考的院系和专业名称。
第十条 考生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原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如本学期尚未注册,需额外提供“在校证明”)及《硕士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原件应有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实名注册并申请《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表带有二维验证码和在线验证码);
4.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审查以下条件:
①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
②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是否有国家六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取得相应成绩(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26分以上);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未将《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登记表》邮寄给我校的考生,请在复试时提交。
注:考试前未交报名材料的考生请提交相关材料。请按照以下链接中第四大点中的第三点要求提交材料http://pgs.ruc.edu.cn:8080/YJSYZS/web.do?aId=250&cId=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