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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是否为构成欺诈的必要要件

本站小编 Free考研/2020-04-17

文献详情
故意是否为构成欺诈的必要要件
文献类型:期刊
期刊名称:职工法律天地
年:2019
期:2
页码:68,70
ISSN:1008-9837
所属部门:法学院
链接地址:http://d.ol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fltd201902060.aspx
摘要:自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至2013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且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赔偿标准由商品或服务价款的1倍变为3倍.该制度的赔偿主体均是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但是前述两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2015年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均未对"欺诈"进行定义,而欺诈又是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条件,而且司法实践和学界对"欺诈"的构成要件有不同的观点,存在争议.因此本文对"欺诈"的构成要件评析,以期能对司法实践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适用提供些许帮助.
DOI:10.3969/j.issn.1008-9837.2019.02.060
百度学术:故意是否为构成欺诈的必要要件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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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是否为构成"欺诈"的必要要件.姜文娟,.职工法律天地. 2019, 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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