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辨析 ——兼议若干新型用工主体是否是用人单位

本站小编 Free考研/2020-04-17

文献详情
"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辨析 ——兼议若干新型用工主体是否是用人单位
外文标题:Identifica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Statute of A Subject of "Employing Unit" ——Discussi on OnWhether Some New Employer Is A "Employing Unit"
文献类型:期刊
期刊名称:齐鲁学刊
年:2019
期:1
页码:92-98
ISSN:1001-022X
关键词: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主体资格
所属部门:法学院
链接地址:http://d.ol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qlxk201901010.aspx
摘要:我国劳动法将劳动关系用工主体规定为"用人单位"而非雇主,并规定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首要标准是主体资格,这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是不同的.然而我国劳动法仅列举了6种"用人单位",并未明确"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导致"用人单位"的范围局限于6种类型,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若干法律漏洞,更无法涵盖新形势下的新情况,因此,完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DOI:10.3969/j.issn.1001-022X.2019.01.010
百度学术:"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辨析 ——兼议若干新型用工主体是否是用人单位
语言:中文
人气指数:3
浏览次数:3
作者其他论文



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辨析 ——兼议若干新型用工主体是否是用人单位.黎建飞, 曾丙健,.齐鲁学刊. 2019, 92-98.
企业惩戒制度研究--以德,法,日三国为借鉴.黎建飞;董泽华.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2-38.
以社会责任为基础的企业统合模式构建.石娟;黎建飞.法治研究.2014,38-50.
残保金监督制度研究.宣湾湾;黎建飞.残疾人研究.2015,39-44.
以自生能力理论审视高校对口支援.刘向兵;伍聪;曾丙健.中国高教研究.2014,64-67.

相关话题/文献 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