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自然法与人的类型——阿奎那对亚里士多德式伦理学的改造
外文标题:Will, Natural Law and Types of Human:Aquinas' s Transformation of Aristotelian Ethic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童群霖[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北京,100872
期刊名称: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年:2018
卷:36
期:5
页码:10-18
ISSN:1004-1710
关键词:意志;希望;自然法;伦理德性;审慎
所属部门:文学院
链接地址:http://d.ol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ainandxxb-rwsh201805002.aspx
摘要:阿奎那在亚里士多德主义的伦理学中引入了意志概念,并将之设为人性行为的始点.而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希望”并不等同于意志,不同类型的人有不同的欲望,“理智欲望”只属于少数人.道德行为的始点既可能是理性,也可能是欲望.在阿奎那看来,亚里士多德在始点问题上的模棱两可将导致“恶性循环”,从而无法解释德性之产生.通过将意志理论立基于自然法,阿奎那解决了这一问题.由此,阿奎那对人性行为的理解较亚里士多德更为理性化,律法因素也在其伦理学中得到了更为突出的强调.
DOI:10.3969/j.issn.1004-1710.2018.05.002
百度学术:意志、自然法与人的类型——阿奎那对亚里士多德式伦理学的改造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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