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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诋毁司法适用的利益平衡——兼评“网贷评级第一案”

本站小编 Free考研/2020-04-17

文献详情
商业诋毁司法适用的利益平衡——兼评“网贷评级第一案”
外文标题:Balance of Interest of Commercial Defamation's Judicial Application——on the First Case of the Net-loan Rating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臧俊恒[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872

期刊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年:2018
卷:33
期:4
页码:89-98
ISSN:2095-3275
关键词:商业诋毁;竞争关系;信息不对称;商业言论;网贷评级
所属部门:法学院
链接地址:http://d.ol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enszfglgbxyxb201804011.aspx
摘要:不正当竞争行为之认定应以竞争关系为前提,商业诋毁亦不例外.然信息不对称、言论自由与商业诋毁之间的关系难以平衡.为有效规制信息不对称问题,使消费者获取真实、客观、无误导的市场信息,商业言论应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与可检验性,方为肯认商业言论之合法性与言论自由之基础,避免经营者受过度贬抑之情事,以求各方利益之平衡.法院对“网贷评级第一案”之判决值得商榷,其忽视了网贷市场的发展环境与消费者对网贷评级的依赖程度,此类网贷评级不仅无助于克服信息不对称,且对其他网贷平台造成了不必要的贬抑.
DOI:10.3969/j.issn.2095-3275.2018.04.011
百度学术:商业诋毁司法适用的利益平衡——兼评“网贷评级第一案”
语言:中文
基金: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我国股权众筹模式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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