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比较研究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宋珊珊[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
年:2016
期刊名称:经济论坛
期:9
页码范围:119-124,134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358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jjlt201609027.aspx
关键词:内部监督;单一监督模式;独立性;实权性
摘要: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公司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对比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在监督模式的选择上,前者属于双重监督模式,后者则显示出很大的灵活性,并没有完全归属于双重监督模式或者单一监督模式,而是一种“规范—例外”的监督模式;在监督主体的定位上,前者注重体系的构建和职权的确立,后者强调主体的独立性和实权性,确保监督主体成为能够独立行使职权的实权主体;在体系建设上,前者是多元的监督,体系完整,强调通过多个主体进行监督,后者是监督的多元,充分保障监督主体职权,强调通过监督主体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协调监督手段.台湾地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我国大陆地区具有一定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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