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村地区群体性纠纷产生的原因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吴卫军[1]
机构:[1]电子科技大学,四川成都,611731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2016
期刊名称: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卷:36
期:7
页码范围:277-278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8-964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kfjyxyxb201607127.aspx
DOI:10.3969/j.issn.1008-9640.2016.07.127
基金:电子科技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2015年项目“大数据应用中的法律风险及其规制”(项目编号ZYGX2014J106)。
关键词:农村地区;群体性纠纷;纠纷解决机制
摘要:我国农村群体性纠纷的产生具有深刻的社会根源与现实土壤。从经济角度分析,其是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的产物;从政治角度分析,与权力配置失衡、权力滥用、个别官员与黑恶势力勾结紧密相关;从社会角度分析,权益协调机制、利益表达机制与纠纷调处机制不健全是重要诱因;从文化角度分析,又与法律意识淡薄、封建文化传统影响、宗族矛盾异化等密不可分。
作者其他论文
我国农村地区群体性纠纷之特点论析.吴卫军;王艺桥.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