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东:司法改革应遵循法治理念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陈卫东[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6
期刊名称:中国司法
期:08
页码范围:4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9-32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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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符合宪法;根本大法;改革规划;修改法律;陈卫东;权力行使;基层单位;多元利益;部门利益;
摘要:<正>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对司法改革来说尤为重要。以法治理念推进司法改革,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是依宪改革。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是国家治理的基本规则,也是司法改革的根本遵循。司法改革规划应在宪法框架内制定,司法改革举措应符合宪法要求。其次是依法改革。改革难免要突破一些法律,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条件下,改革不能任性,突破法律就需要获得授权,符合修改法律条件的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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