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礼道歉在环境侵权责任纠纷中的适用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唐芒花[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2
年:2016
期刊名称:学术论坛
卷:39
期:8
页码范围:140-144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4-4434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xslt201608026.aspx
基金: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成果
关键词:赔礼道歉;环境侵权;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摘要:环境侵权所保护的物质性人格权和环境权益,都能够纳入赔礼道歉的适用范围,因此,赔礼道歉作为环境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并在环境侵权责任纠纷中得以适用具有合理性.在具体适用时,应考虑民法学界和环境法学界的通说以及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并明确以下三点:请求主体可以是自然人、社会组织和人民检察院;侵权人主观上应具有故意;应坚持公开适用原则.
作者其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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