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的适度监管体制探析
外文标题:Moderate Regulation System of Private Equity Fund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许可[1]
机构:[1][许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肖宇]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年:2016
期刊名称: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卷:8
期:8
页码范围:95-100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CFX072)/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14YS086)
关键词:私募投资基金;适度监管;协同监管
摘要:私募投资基金适度监管体制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原则在金融领域的重要体现。基于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历史、理论与实践,"适度监管"可视为我国从金融抑制向金融约束变迁中的一个缩影,一种"协同监管"和"简约监管"的监管结构,一套由"基金业协会为主、证监会为辅"、"非强制措施为主、强制性措施为辅"、"固有风险为主、管理风险为辅"构成的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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