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学教育改革及其启示——以《欧姆罗德报告》为中心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薛健[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年:2016
期刊名称:新视野
期:02
页码范围:124-128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6-0138
关键词:英国;欧姆罗德报告;法学教育;教育改革
摘要:在早期英国法学教育中,律师学院占据着主导地位,其学徒制的培养方式,有利于帮助受教者较快适应实务工作,但是也容易导致封闭狭隘而不适应社会变化。从19世纪开始,高等教育机构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1971年发布的《欧姆罗德报告》对法学教育提出了详细的改革建议,使高等教育机构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到明确和加强。对于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法学教育改革,该报告在课程设置、教学质量控制、法学教育与职业资格考试之间关系、实务界与学术界的合作等方面的建议,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作者其他论文
怎样让在职法律硕士更“强”.薛健.中国教育报.201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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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镜像的启蒙精神--从霍克海默与阿道尔诺的启蒙批判理论出发.薛健;包大为.江汉论坛.2016,6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