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垄断规制的边界及其法治反思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董笃笃[1]
机构:[1][董笃笃]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年:2016
期刊名称: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期:2
页码范围:52-59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经济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4-914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dsfdxxb-shkx201602006.aspx
关键词:知识产权;市场竞争;核心价值目标;法的确定性
摘要: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关系,往往被贴上不确定甚至非理性的标签,法律学说应对此承担主要责任.法律学说应将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这两项核心价值目标,而非创新、消费者福利等其他价值目标,作为协调两法关系的核心与边界.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各自具有独立的内在价值,两者不可通约.在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这两项核心价值目标、理性论辩或承认规则的共同约束下,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协调过程是可控的,两法之间的关系因此具有确定性.
作者其他论文
中国软件产业创新体系中竞争政策的完善.董笃笃.中国科技论坛.2013,58-62.
中国竞争法行政责任的类型化研究.吴宏伟;董笃笃.法治研究.2013,65-71.
虚拟财产法律学说的回顾与反思.董笃笃.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5(5),27-33.
中国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的回顾与展望.吴宏伟;董笃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5,30(2),78-92.
搜索引擎竞价排名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对策.董笃笃.消费经济.2013,83-8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