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的经济法视角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董成惠[1]
机构:[1]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经济法论丛
期:01
页码范围:30-45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负面清单;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公权力
摘要: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是市场主体基本的经济权利和宪政基础,具体包括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产、供、销、人、财、物及其他权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是要让市场主体充分享有经营自主权,公权力对保障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具有重要意义。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在防止市场主体滥用经营自主权的同时,也应防止公权力的扩张对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的侵害。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结合现行的经济法律制度,依照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之“法不禁止即可为”与政府干预“法不授权即禁止”的原则构建市场主体利益平衡机制。
作者其他论文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法调整机制.董成惠.西部学刊.2015,63-66.
共享经济:理论与现实.董成惠.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16,4-15.
“权力清单”的正本清源.董成惠.北方法学.2017,98-109.
盐业体制市场化改革商榷.董成惠.中国物价.2017,70-72.
经济法视野下市场与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法治路径.董成惠.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