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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认定标准差异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5

文献详情
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认定标准差异研究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李赪[1]
机构:[1][李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卷:48
期:1
页码范围:72-75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41Z0372015010018)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刑民界分;刑法谦抑性
摘要:1997刑法将金融诈骗罪从诈骗罪中分离出来之后形成了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分属不同章节的立法体例,这一立法体例要求我们重新审视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罪的逻辑构造和认定标准。诈骗犯罪因其独特的刑法特质,对其研究古老而常青,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罪又是刑民交错较为复杂的犯罪,坚持刑法谦抑性,只对实质意义上的诈骗进行刑事规制,刑法应当对生活领域的诈骗罪实行严格保护,对商事领域保持必要距离。
作者其他论文



集资诈骗罪的保护法益探析.李赪.中州学刊.2015,67-70.
"非法占有目的"在金融诈骗界分中的认定标准.李赪.决策探索.2014,80-83.
“非法占有目的”在金融诈骗界分中的认定标准.李赪.决策探索(下半月).2014,80-83.
论集资诈骗罪死刑制度的实质性改革.李赪;张黎阳.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2(1),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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