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辅助人制度对公诉活动的挑战及助力——以防范刑事错案为视角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李学军[1]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法制处
年:2015
会议名称:以审判为中心与审判工作发展——第十一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
页码范围:6
会议地点:中国广西南宁
会议开始日期:2015-12-03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辅助人;鉴定意见;刑事错案;刑诉法;公诉部门;出庭作证;审判活动;审查起诉阶段;控方;鉴定机构;
摘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司法改革的方向之一。以审判为中心,要求审判活动在刑事诉讼中居于重心、核心地位,刑事诉讼的其它活动,如侦查、起诉、辩护等,都要围绕审判而建构、而展开。而庭审原本是审判活动的中心,因此实行审判中心主义其必然结果就是以庭审为中心,强调案件的审理应在庭上进行、强调案件的裁判应以庭审内容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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