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内幕交易主体之理论解读与规则构建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吴昉昱[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2015
期刊名称:政治与法律
期:7
页码范围:48-54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5-951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zyfl201507005.aspx
DOI:10.3969/j.issn.1005-9512.2015.07.005
关键词:知情人;市场理论;信义义务理论;内幕信息
摘要: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的内幕交易知情人范围分类标准不明、范畴界定不清.我国内幕交易规制的基本理论应采用市场平等理论,以“知悉”作为实质认定标准,即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获取的是内幕信息,以此排除偶然获悉的情形.内幕交易主体统称知情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体,具体分为合法知情人和非法知情人.合法知情人因任职关系、监管关系、合同关系获悉内幕信息,通过直接证据认定.非法知情人通过不法或不当方式获悉内幕信息,通过间接证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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