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侵权原因行为的立法拓展
外文标题:On the Legislative Prolongation of Causation and Range of Acts in Environmental Tort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竺效[1]
机构:[竺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中国法学
期:2
页码范围:248-265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生态损害综合预防和救济法律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10CFX068)。
关键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侵权;原因行为
摘要:《侵权责任法》第65条是否适用于因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困惑,在学理上存在争议。以环境科学、生态学关于"环境"的基本概念为出发点,"生态环境"并非一个科学的用语,仅可与"生活环境"并列用于非环境、非生态领域。而《侵权责任法》之"准历史解释"所谓的"污染生态环境"实质上指污染自然环境,对称于污染人工环境。因此,该法第65条所规定的"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致害原因行为不包括破坏生态的行为。基于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两分法,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64条将《侵权责任法》扩大适用于因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情形,以立法对我国环境侵权责任之原因行为的范围进行了拓展,这一新法...
作者其他论文
论环境行政代履行制度入《环境保护法》--以环境私权对环境公权的制衡为视角.竺效;丁霖.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3),94-102.
中国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环境污染威胁及应对性科研投入现状分析.竺效;钱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4,39(3),22-30.
国家环境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关系均衡论.竺效;丁霖.江汉论坛.2014,51-55.
纯经济损失理论与环境侵权救济.竺效.清华法治论衡.2014,91-110.
2003年环境资源法学学术研究回顾.李延荣;周珂;李艳芳,等.法学家.2004,9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