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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的合宪性检视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5

文献详情
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的合宪性检视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理万[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4
期刊名称: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卷:29
期:1
页码范围:66-73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4-950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hzfglgbxyxb201401011.aspx
DOI:10.3969/j.issn.1674-9502.2014.01.011
关键词:财政分权;合宪性;国家任务;单一制;横向分权
摘要:中国宪法不仅将“两个积极性”条款作为调适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一般原则,同时也通过宪法确立的“国家任务”、单一制国家结构以及权力分工等规范,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确立了规则、界限和方法.宪法确立的“现代化建设”的国家任务要求最大限度释放地方财政,以激发经济发展与制度创新.而中国的单一制国家结构限定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的限度,要求财政分权必须保证中央对于地方财政的控制和监管.同时,横向分权与纵向财政分权互相牵制,体现为复杂的权力博弈形态.这要求对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进行制度化规制,并最终导向公民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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