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侵权中的通知规则
外文标题:On Doctrine of Notice in Cyber Tort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利明[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年:2014
期刊名称:北方法学
期:2
页码范围:34-44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3-833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bffx201402005.aspx
人气指数:1
关键词:网络侵权;通知规则;互联网
摘要:网络侵权是发生在互联网这一特殊平台上的新型侵权形态,其具有侵权主体匿名性、传播快捷性、影响广泛性和不可逆转性、造成后果严重性等特征。网络侵权通常都涉及直接侵权人和网络服务提供者,而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侵权行为实施者在主观心态、损害预防能力和效果上都存在重大差异,网络侵权责任承担区别于一般侵权。通知规则作为网络侵权中的一般规则决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责任的界限,明确通知规则的产生、发展与责任特征以及与此相关的反通知规则及其效力,对于理解网络服务提供者违反通知规则的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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