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对资源决定性配置作用中的破产法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王欣新[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4
会议名称:第九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论文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页码范围:146-151
会议地点:上海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市场资源配置 破产法 政府调控与介入
摘要:破产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市场经济包括资源配置的调整作用是其他法律制度所无法取代的。破产法在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保障社会作用优化配置的同时,也离不开有效的政府治理,需要政府的调控与介入。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并藉此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社会调整作用,不仅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而且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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