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治下政府之手与市场之手的协同联动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朱大旗[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中国政法大学
年:2014
会议名称:第九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
会议论文集:第九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论文集
页码范围:6-20
会议地点:上海
会议开始日期:2014-06-14
所属部门: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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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中文
关键词:经济法治;市场经济;政府;市场;协同联动
摘要: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和政府有机结合的混合经济。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是经济体制改革,其核心问题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传统的政府干预模式和市场调节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没有一种机制可以称得上是最优选择,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许多问题都需要政府与市场相互配合共同加以解决。经济法的核心价值在于构建政府之手与市场之手的协同联动机制,通过经济法治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经济法律制度应具有回应性、能动性和灵活性,合理确定有关政府之手与市场之手的作用边界以及衔接区域,并对于两种机制协同联动的时点、方式、范围、程度等予以规定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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