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条件下搭售行为豁免理由的界域划分研究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刘翔[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4
期刊名称:经济与社会发展
卷:12
期:3
页码范围:85-88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2-2728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jjyshfz201403022.aspx
DOI:10.3969/j.issn.1672-2728.2014.03.022
关键词:搭售行为;豁免理由;界域划分;新技术条件
摘要:随着理论的深入,人们逐渐扭转了对搭售的先天性排斥,对不同的搭售行为进行区分.我国《反垄断法》在规制搭售行为时将“没有正当理由”作为限定条件,旨在引导执法者将有益的搭售从有害的搭售中分离出来.然而,现行法律对正当理由的界域尚缺乏明晰的划分,司法裁量权空间较大.因此,需要从行为后果出发,对搭售的豁免理由进行考量,在理解“正当理由”提高效率、维护竞争、增进公平本义的基础上厘清其界城,为完善搭售规制制度提供可资借鉴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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